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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日报报道,炎热的夏季,在泳池戏水成了市民消暑降温的好选择。记者昨天从市体育局获悉,全市各级体育部门将从今日起对各游泳场馆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据介绍,这次检查的时间为7月9日到20日。检查将联合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共同进行,主要内容为市内游泳经营场所的安全设施、救生人员配置、卫生条件等。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是为了从源头上消除游泳场所内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从今年起,合肥市游泳场所在每年开放之前,必须填写《合肥市游泳场所开场备案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到本场所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实地勘察,核发“体育经营许可证”之后才可开张营业。而今年市体育部门还将加强对小区内游泳池的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小区内游泳池的产权归属的法律主体必须明确。小区内游泳池对外委托承包的,必须在向体育管理部门申请开放备案登记时,提供产权人委托书函、承包合同,明确法律责任。各场所产权责任人要对承包、被委托人的资质进行核实与调查,保证签订的承包委托合同真实有效。否则,产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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