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7月9日消息(记者张国亮 通讯员徐佳)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近日出台全国公安机关首个“执法规范化建设测评体系”。该体系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了一个操作性强的量化评估标准。年度测评结果与评报“优秀公安局”、“执法示范单位”挂钩,与被测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的立功受奖、诫勉谈话,甚至职务任免挂钩。
评测满分为1000分,依据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级测评等次。被测评单位出现测评得分不满600分、党委班子成员或者3名以上民警因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出现浙江省公安厅执法质量考核不达标情形等情况的,直接被确定为不达标单位。
据介绍,此套测评体系可以用“4、3、9”三个数字来概括:
“4”是四个“一”,即一个指数: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指数,通过数字的方式对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进行量化评估;一本手册:操作手册,测评人员开展测评工作时使用的材料,是各单位测评成绩的汇总表;一套程序:测评标准操作程序,是具体开展测评工作的操作标准,实现测评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一个系统:测评辅助系统,是辅助开展测评工作的信息系统,是各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的电子档案,具有实时排名、统计分析和自动计分等功能。
“3”即三个测评层面,分别为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进行测评;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按照测评标准对所辖单位进行测评;各警种参照测评体系执行。
“9”即测评采取的九种测评方法,包括材料审核、数据应用、实地检查、案卷抽查、问卷倒查、集中考试、当事人调查、模拟验证、网上巡查等,根据不同的测评指标,有针对性地选择一种或者几种方法开展测评工作,确保测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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