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栖
今年2月15日始,由上海市政府牵头,联合公安、工商、技监等部门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所进行的一次专项整治,为期三个月,硕果累累。强大的威慑力使得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不敢生产、车行不敢销售超标车,市场上全是本地一线品牌并具有上牌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原本流入市场的超标车统统退还给生产厂家,更为令人可喜的是,由于超重、超速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上海的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对一些问题积重难返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实属必要。然而,社会更期盼的是,专项整治之后,如何日臻执法常态化的佳境?
专项整治决不能 “一张一弛”——“张”时,大张旗鼓;“弛”时,偃旗息鼓。倘若专项整治过后,鸣金收兵,那么,故态复萌、死灰复燃的情形难以避免。近一个多月来,随着集中专项整治告一段落,某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动下又开始试探性地重新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其手段更显隐蔽、狡猾,或在店内只看图片,店外看货;或店内陈列样品,在仓库成交;或白天歇业,晚间运作;或工作日关门,双休日开张……这类现象在城乡接合部、民工稠密区尤其突显。其实,本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也并非今年始,早在2005年和2007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专项整治,可好转了不久又“起死回生”,何故?恕我直言:此乃执法“一张一弛”的后果也!
对待像超标电动自行车这样涉及面广、相关人多的问题,在专项整治后亟需执法常态化。鉴于执法力量有限的现状,有关部门无法全面出击,可以不定期突击,不定位抽查,查到一起,立案一起;对查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追根溯源,严厉处罚违规违法的销售和生产厂家,决不姑息;鼓励市民有奖举报;让媒体介入,有效实施舆论监督;曝光那些超标车销售商家和生产厂家的“黑名单”,对屡禁不止者除了罚款,甚至可以吊销执照等。总之,整治有碍市场、有害生命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态势,唯此,才不让其有喘息后窥视重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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