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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四川7月9日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 李晟)7月9日,四川省荥经县检察院支持两名因工负伤的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获赔12万余元。今年3月,该院在法制宣传过程中了解到荥经县村民王家强、王富春在荥经县扶贫机砖厂和金鑫石材厂务工时不慎都致右手受伤,经司法鉴定均为六级伤残,后因受伤者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等与厂方多次交涉无果,且两农民工家庭困难,受伤后无力支付仲裁、诉讼等费用,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认为这是典型的弱势群体维权难案件,应当予以支持,遂向两名当事人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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