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奈曼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核实取证,成功破获两起合同诈骗案。
2011年3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大沁他拉镇居民厚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将位于大沁他拉镇清河路西解放街某小区住宅楼出售给厚某,售价为19万元。合同签好后,李某向厚某收取定金4万元。同年4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又与罗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售价为27万元,李某在签订合同当时就收取了27万元,没办理过户手续。两次签订合同共计收取现金31万元。
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又以8.5万元的价格将该住宅楼卖给了大沁他拉镇居民王某,并办完了过户手续。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携款外逃,不知去向。
就在厚某准备装修所购置房屋时,发现已有人居住,问清后,才知被骗。于2月份向奈曼旗公安局报案。接到报案后,奈曼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采取多种形式展开调查,经过多月的缜密调查,于6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大沁他拉镇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 胡宇萍 通讯员 徐文德 索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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