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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已接送3名流浪未成年人回到自己家中;有4名儿童得到救助;收容3名弃婴送至县(社会)儿童福利院妥善安置。
凤台县从6月上旬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县里成立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继全县动员大会之后,县民政、公安、综治、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形成了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县民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此项工作,成立了由8人组成的宣传巡查队伍,在城区中山路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散发了宣传材料500多份。在车站、繁华街道、广场设置“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救助报警电话20处,在城关镇社区服务大厅、各公安治安岗亭、城监岗亭、汽车站设立5个“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救助点。
县卫生部门在定点医院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标志牌,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进行施救,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常开胜 朱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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