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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日报讯 记者从7月6日召开的全市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会议上获悉,2012年芜湖市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范围扩大,涉及医院、具体的病种数量较去年均有所增加。作为深化医改的措施之一,“按病种付费”将与“按总额付费”相结合,在对医疗机构合理补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合病人的补偿水平。
根据新规,今年试点机构范围全面扩大,包括全市二级以上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卫生院。市传染病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也首次划入,常见的传染病,如肝硬化腹水;常见的妇幼疾病,如宫颈癌外科手术、母婴溶血症等等,均可按病种付费。除公立医院,此次还允许并鼓励民营医院加入,不过其必须具备相应的诊疗技术能力,且诚信执业、无不良记录。
病种数量也比去年大幅增加。至2012年底,全市三级综合性医院试点不少于30组大病、二级综合性医院试点不少于20组疾病、一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心卫生院)不少于5-10组常见病、专科医院不少于3-5组疾病。2013年还将继续扩大病种数,综合性医院保证惠及至少三分之一的住院新农合患者,专科医院惠及二分之一的此类患者。
去年二级医院仅有血透一项可按病种付费,今年增加到25种,包括各种内科疾病如冠心病、胆囊胆管疾病的综合治疗等。三级医院,也由去年的12个病种,增加到现在的37个。付费标准与之前相同。基金支付数额=病种费用定额×设定的补偿比例;参合病人支付的费用=住院总费用×设定的支付比例。举例来说,定额为3700元的慢性支气管炎综合治疗,基金支付比例为70%,即3700×70%=2590元;患者自付比例为30%,即住院总费用×30%。
据介绍,按照按病种付费的住院流程与结算办法,参合病人需携带参合证(卡)、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市级定点医院就诊,经诊断确认符合按病种收费范围,医院与患者或家属签订相关协议书。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先按照定额标准的自付比例预交住院费用,出院时多退少补。
此外,试点机构的费用补偿结算按照即时结报管理,医疗机构在第一时间为参合病人垫付补偿款,然后定期与病人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结算,后者审核后及时拨款给医疗机构。(陈旻鲁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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