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朱小姐在白下区科巷一家餐馆吃饭时,看到墙上贴着许多“失物招领”的告示。除了这些,墙上还贴着多幅监控拍下的小偷作案的画面,提醒顾客防盗。
餐馆大厅的墙上贴着十几张内容相同的失物招领告示,失物有苹果手机一部、戒指一个、几千元现金。工作人员说,这些告示贴上去有段时间了,还没有人来认领。
餐馆大门两旁贴着一张告示,内容为:“最近盗贼猖獗,时有偷盗发生,请顾客用餐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扒窃!”下方还有一张告示,上半部分是几张图片,服务员指着图片上一个壮汉说,这是监控拍下的此人在餐馆行窃的照片。他们已经报警,目前人还没抓到。贴出这些照片,目的是提醒大家注意防盗。
北京市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项斌律师说,餐馆发现小偷后应该报警,由警方处理。餐馆贴出的文字提醒对客人有很好的提示作用,不过,贴出小偷的照片,而且小偷的面部十分清晰就不妥当了,侵犯了小偷的肖像权。
实习生 沈建新
现代快报记者 赵守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