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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讯(记者余红举通讯员陈魏)7月9日,南昌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今年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350元提高到380元。
据悉,此次调整情况为: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350元提高到380元,四县及桑海开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31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由170元提高到200元。
据了解,这是南昌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以来第十次提高标准,将惠及全市2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执行日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城乡低保提标提补资金将在近期陆续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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