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采购公车,建豪华办公楼……
再这么干,小心你的乌纱帽不保!
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定期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
当国家有关部门还为何时出台文件禁止公务接待食用鱼翅而“纠结”时,浙江省温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文件指出,“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
“三公经费”指的是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011年4月起,一张张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账单被逐一晾晒在阳光下,接受大众监督。
今年10月1日,一部条例的出台,将对“三公经费”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落地>
我市“三公”预算
明年将向社会公开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已经在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违反条例规定情形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各级人民政府
应定期公布三公经费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条例指出,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
根据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公务用车配备
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捐赠
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发布政府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类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制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
条例要求,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节省会议开支
多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
根据条例,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政府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节省会议开支。
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执行有关因公出国(境)的规定,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进行审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
重庆晨报讯 (记者 罗强 实习生 樊琦玮)明年,我市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划定了硬门槛。昨日,市财政局发布消息,明年我市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今年总量。
“近日,我市已启动了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市财政局昨日发布消息,严控一般性支出,各预算单位编制2013年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支出预算时,不得超过2012年上述三项经费规模。
预算编制,强化综合预算编制。市财政局要求,预算单位历年结转、结余除有明确指向的专项结转外,应作为2013年度预算尤其是新增支出首要来源。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的,视情况适当压缩单位下一年度年初预算总额。
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审定,并将有关专项资金按不低于75%分配落实到项目。
市财政局还提出,在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同时,要继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的内容和说明,参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格式推进部门决算的公开,同时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准备,明年向社会公开。
解读>
为“三公经费”消肿
向“买贵不买对”说不
为“文山会海”瘦身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花的是国家的公款,就都应该公开支出,接受百姓监督。更为重要的是公布得更加详细、彻底、政府部门最好能够做到财政透明,给百姓一个明白交待。
有专家表示,用科学的标准筛掉不该支出项目和费用,遏制日益膨胀的行政开支,才能有效地让“三公经费”“消肿”。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公车问题,条例明确指出,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认为,公车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必要的公务用车可通过公交、出租车、私车公用等社会化途径解决。
早在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尽管如此,“花公家的钱,不差钱”“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等铺张浪费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
事实上,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强透明度,一些省份已经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向采购潜规则说“不”。
财政部数据显示,10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32亿元,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通过政府网上采购,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同时,随着政府管理技术手段的变化,还可以避免大量的有形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
“文山会海”这种现象导致一些干部疲于应付各种会议,难以做到静下心来谋大事,破坏了干群关系,损坏了政府形象,更增加了行政成本。
“开会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我们都在讲要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就是要从务实、切实的角度出发,用最节省的成本实现最好的工作效果。”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代表提出,要控制会务标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会议,或者通过视频会议实现政府部门之间跨部门、跨地区的电子交换业务、公务活动的连线办公、电子邮递、办公自动化、公文电子化处理等,都可以大大减少行政人员的办公费用和公文处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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