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网报道,“我已准备好起诉镇政府。”7月8日,乌木发现者吴高亮表示,在这件事上,他和镇政府的权利是平等的。“在没有获得我许可的情况下,镇政府不应首先就把所有权‘争夺’在手,进行强制性挖掘,而应在尚未出土前,申请人民法院对乌木所有权进行裁定。”他认为,镇政府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行政违法”,他要申请行政诉讼。其次,他将就乌木的归属权进行民事诉讼。他希望,要么乌木所有权归自己,按规定上缴个人所得税,接受私挖滥采罚款;要么乌木属国家所有,政府按照乌木估价的20%,给予400万元奖励。
今年2月,四川省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17组村民吴高亮在家门口的河道边发现一批乌木,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鉴定,这批乌木被确认为“金丝楠木”。在市场上,树种为金丝楠木的乌木是最贵的。吴高亮说,当初挖出来时,就有人愿出1200万元购买。7月3日,四川彭州市国资办召集林业、司法、国土等部门,正式答复:彭州农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发现的乌木归国家,奖励发现者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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