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聂莎 摄影 陈浮
范女士给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我老公以前的公司,以他的名字买了一辆车,现在,老公已经离职,也没有开那辆车,可是,车辆违章的罚单总寄到我们家来,万一出大事,我老公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啊?
范女士说,去年5月,丈夫郑先生去西藏一个朋友的公司做项目经理。6月,公司买了一辆皮卡车,以郑先生的名字上的牌照。7月,郑先生回重庆,但那辆皮卡车一直没有过户。
最近一年,范女士3次收到罚单,“一次是违章停车、一次是超速、最近一次是没系安全带。”
“我跟老公说了这个事,但他和对方都不放心上,我也不方便多说,怕老公怪我影响他们兄弟伙之间的感情。”
范女士说,3次违章,罚款都是原公司在交,“我担心的是,万一哪天出个大事故,责任怎么算?”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婷说:“一般来讲,交通事故只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如果车主不是使用人,车主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当车主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而把车借出去;或车主明知使用人没有驾照、醉酒,依然把车借出去,就会追究车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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