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晓阳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将于本月23号至26号召开,会期3天半,邀市民旁听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示,市民可旁听两次全体会议,分别是23号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26号上午第二次全体会议。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且有意参加大会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旁听的公民,可于7月13号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期间报名申请,填写申请表时须本人到场并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将在7月20号前以电话方式通知被确定人员。报名地点在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据悉,本次会议将审议一批地方性法规,其中,一审法规有三个,分别是《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及《重庆市禁毒条例(修订草案)》。
二审法规三个《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以及《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