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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的小伙子孙某是含山县人,在因为盗窃罪入狱刑满释放不足一个月后,再次重蹈覆辙。今年4月,孙某在蜀山区皖河支路的一家服装店里,趁店主不备,将一部iPhone4盗走,后被民警制服。昨天,蜀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孙某在今年4月3日8时许,来到蜀山区皖河支路“衣柜”服装店附近,趁店主贾某不备,溜进店内偷取了一部黑色iPhone4手机。孙某在准备逃离时被贾某发现并抓获,为了挣脱逃跑,孙某将贾某的右手手腕抓伤,并将其推倒在地,继续逃跑时被路过群众抓获,贾某在孙某被抓获的现场,从孙某的上衣口袋中取回被盗的iPhone4手机,随后民警到达现场将被告人孙某抓获归案。
由于孙某是聋哑人,法院特别聘请了合肥聋哑学校的老师为孙某做手语翻译。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孙某愿意认罪。
法庭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抢劫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记者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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