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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温州记者 官平
暑假到了,不少学生会参与到各种志愿者公益活动中。可是,志愿者的安全、伙食、交通,谁来负责?志愿者若在活动中出现安全问题,怎么处理?这些对志愿者抑或接受服务的组织来说,都是尴尬问题。
温州把这些问题摆到了桌面上。7月8日,科普文化、医疗救助、特殊教育等12家单位共招募到的350位志愿者在出征前,签了一份三方协议。这份协议为期半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份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志愿者须不间断提供服务而不计报酬、不抱营利性目的;有责任达到接受服务机构的工作要求。接受服务机构有责任提供与志愿服务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完整信息和可能的风险;因志愿者个人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志愿者承担。
此外,主办单位既对志愿者进行管理服务,也对接受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并协调两者;为志愿者制作唯一证件,建立可跟踪档案。
温州市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王希希特别指明,接受服务机构必须为志愿者购买半年期保险,伙食与机构员工标准一致,向志愿者发放必要的交通补贴。
记者查看了12家单位的保障措施,其中温州科技馆除伙食、交通补贴外,还赠送温州科技馆参观券10张,观看一场4D动感电影。
除了权利外,接受服务机构对志愿者也有要求。比如,温州市科技馆在格式协议外,附加志愿者如需请假需提前3天告知;每月至少需提供两个工作日服务等条件。
类似条款限制了部分志愿者,虽然活动推出后两周内就已报名告罄,但450个岗位实际并未招满。温州市救助管理站10个心理辅导岗位最终只有5名志愿者合格。王希希不担心这会打击到热情的参与者,志愿者可以通过“服从调配”方式,在其他岗位进行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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