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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血防办日前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血防区各市、县认真组织做好今年易感季节和汛期的急性血吸虫病防控。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学校和各类建设项目工程的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责任,实行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急性血吸虫病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组织、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确保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通知指出,切实落实防控措施。以有效消灭感染性钉螺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反复实施药物灭螺;对确实无法实施药物灭螺的易感环境,要采取地膜覆盖等其他灭螺措施;及时修复、补齐损毁的警示牌,在重点易感环境设立防护哨卡,确定责任人负责劝阻人畜接触疫水;组织做好对参加防汛救灾、抗洪抢险人员的预防血吸虫感染准备工作;加强对流动人群,特别是渔船民、建设工地流动人员和重点流行村村民的血吸虫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扩大各渔船民定点监测点的监测覆盖面。
通知强调,在汛期和易感季节,各地加强疫情监测,对可能发生的急性血吸虫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防控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导致急感疫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记者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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