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天上午
事件:市民王女士给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打来电话说,她与丈夫去年离婚了,在离婚前,她得了一种病,现在王女士想起诉前夫,要求他帮她看病,她问:“这可以吗?”
讲述:
王女士结婚后,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可后来生完孩子后,不幸得了月子病,浑身酸疼难忍,重活也干不了。为这,她跑了好多地方去看病,但花钱不少,却没见起多大效果。去年,两人离婚了,这对王女士打击很大,备感浑身酸疼,只得又跑医院治病,花了两万多元。王女士觉得她这个病,是在婚后并且是离婚前得的,治病的这部分钱,夫家应该出一部分!可是丈夫说,已经离婚了,没有义务帮她看病,坚决不予支付。王女士很受伤,就想起诉前夫,要求他帮自己治病。可她不知道,这是否可以?
律师支招:
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律师答复:王女士的要求不妥。夫妻双方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你们已经离婚了,对方对你已经没有这种义务,无论你的病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得的,对方在离婚后都没有帮你看病的义务,除非你们的离婚协议有特别的规定,否则法律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律师评析:
婚姻关系是夫妻之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婚姻关系一旦解除,他们之间就只是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夫妻之间互相负责的义务。
本报记者 冯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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