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通讯员 居志刚 记者贾晓宁)湖南人方小姐(化名)是一位售货员, 3年前来南京打工,与广州例外服饰上海分公司签约,在南京新街口一家著名卖场里的该公司专柜担任销售员。今年大年初二,专柜店长临时通知她要来加班,当时方小姐人在湖南老家,所以方小姐没有来卖场加班。结果,新年后上班没有多久,公司通知方小姐,因为她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公司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方小姐百思不得其解,因为2012年才刚刚开始,自己一天假都没有请过,怎么会连续旷工5天呢
于是,方小姐到公司讨说法,结果公司告诉她,她在2011年到2012年有5天没有上班,按照公司《店铺运营手册》规定,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辞退。对于公司这样的说法,方小姐表示她并不知情,而且她认为一年内累计旷工,应该是一个自然年内,而不应该是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两年的天数的累计。为此,方小姐到玄武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于是,援助律师帮助方小姐多方搜集证据,然后帮助方小姐把公司起诉到玄武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方小姐所服务的公司提供的证据,依旧为2011年2月6日到8日,4月4日和2012年1月24日,方小姐的打卡记录为空。而且提出,根据公司《店铺运营手册》,一年之内的概念,并非一个自然年,而是由公司说了算。2011年2月到2012年1月,并未满1年,所以符合公司规定。援助律师举证对公司说法进行了反驳。首先,一年内累计满5天,正常理解为一个自然年之内。而且公司《店铺运营手册》内容要事先告知作为劳动者的方小姐,经过她签字同意。但是,《手册》上有该卖场店铺所有员工的签名,唯独没有方小姐的签名。1月24日大年初二是法定假日,公司要求方小姐临时加班,并未事先通知的值班,所以方小姐不能到岗,公司无权处罚方小姐。鉴于原告方提交了诸多有力证据,法庭主持和解,最终公司支付方小姐经济赔偿金17000元。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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