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近日,《深圳晚报》一篇关于中央教科所(现更名为中国教育科学院)南山附属学校校长李庆明即将离任的消息引起震动。据悉,网友们对李校长“被辞”的消息十分震惊,有关微博被转发2000多次,该消息一时成为微博上的热议话题。记者发现,不少网友都是央校的学生家长,或者是李校长的“拥趸”,还有不少央校的学生,他们对李校长突然被辞感到伤心和不解。
关于李庆明的离任,有关部门的解释是,由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解除《联合办学协议》,因此,李作为中国教科院委派到南山附属学校工作的校长,其校长职务按有关规定将在学期结束后终止;不过网友家长也纷纷猜测,校长突然被辞,或许与他大胆的教育探索有关。
但不管是哪一方面原因,令人奇怪的是,既然李受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为什么合作协议或合作方的变化,就影响到其聘任?从办好一所学校出发,就是变更了合作协议或者合作方,他照样可以聘任为校长。而且,某种程度说,李校长已经成为南山学校的一张“名片”。
而这种奇怪的现象,与我国中小学校长的任命机制有关。在我国,中小学校长的任命是由主管部门(针对公办学校)或出资方(针对私立学校),总之都是举办者进行,因此,主管部门如果对现任校长不满,或者出资方发生变化,都可能影响到校长的聘任。
在教育发达国家,校长的聘任,却未必是由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或出资方)说了算。通常有两个机构在校长聘任中发挥作用,一是社区教育委员会,这由政府部门官员、立法机构成员、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人士组成,负责参与社区内教育和学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二是家长委员会,在美国,家长委员会甚至有权决定校长的聘任。
如果我国中小学校长选拔、任命不是完全由主办者说了算,那么,有如此高人气的李校长,是不太会下课的,因为校长的聘用,还要考虑广泛的民意,他完全可能继续被聘任为校长。
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遴选、任命机制,校长的选拔、任命,就由举办者说了算。这种校长遴选、任命,造成教育的管、评、办很难分清,其结果是,学校的办学很难形成自己的特色,也无法坚持教育规律。
李校长其实还是一个“另类”——比如,其多年来一直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其细节点滴被人认为简直不可理喻。更多的争议乃集中在他的教育理念方面和为此所做的一些事情,比如为异国的遇难人质事件哀悼,在图书馆为跳楼自尽的学生开哀悼会进行生命教育,天天站在校门口为进出的师生鞠躬等。他的行为就被指责为“作秀”。然而,其“另类”的行为,从教育家办学角度看,其实是一个教育者(还不是“教育家”)应该有的行为。
一些舆论呼吁,要给李校长这样的“另类”校长宽容的环境。而在笔者看来,我国的教育环境,应该让“另类”校长成为常态,这就需要改革当前的中小学校长遴选、任命机制,这其实是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需要。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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