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16年前,陈明和妻子将刚出生的三女儿遗弃在别人家门口,远走他乡。
如今陈明已是千万富翁,当他开着宝马车荣归故里,想花100万元巨款,从三女儿的养父养母手中“赎回”女儿时,却遭女儿坚决拒绝。
缘起
16年前遗弃亲生骨肉
1993年,25岁的陈明到彭泽县杨梓镇邻都村打工,与该村姑娘周紫结婚。连生了两个女儿后,1996年10月,第三个孩子呱呱坠地,又是一个女孩。
陈明夫妇经济条件原本一般,加上连生三个孩子,家里一贫如洗。但他们硬要再生一个男孩,所以决定将三女儿偷偷送人,然后远走他乡。
陈明夫妇打听到邻近的天虹镇大港村余忠夫妇婚后一直未生育,很想领养孩子。于是,在三女儿出生后的第43天的凌晨,陈明夫妇悄悄地将三女儿放在余忠夫妇家门口。当天,夫妇俩将大女儿和二女儿留给周紫的父母照料,便远赴他乡打工。
提议
用百万元“赎回”女儿
陈明夫妇远赴他乡打工,很快从打工者变成老板,资产上千万。2010年11月,离乡14年后,夫妇俩开着豪华宝马车,风风光光地回到彭泽县老家。
他们偷偷去看了早年遗弃的三女儿余佳,发现三女儿比两个姐姐更漂亮,而且更聪明、活泼。陈明夫妇决定向余忠夫妇要回女儿。
2011年初,夫妇俩来到余忠夫妇家中,向他们说明当年将三女儿遗弃的经过,感谢余忠夫妇这些年对女儿的精心抚育,陈明夫妇表明想要回三女儿的想法,并提出,如果余忠夫妇同意将女儿还给他们,将得到80~100万元的感谢费。
余忠夫妇表示,要尊重余佳本人的意愿。
结局
女儿坚决不离开养父养母
但是余佳一口拒绝了:“我不稀罕什么钱财,我不会回到你们身边的!”
今年5月,陈明夫妇向彭泽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余忠夫妇归还自己的亲生女儿。经DNA亲子鉴定,法院确定陈明夫妇确是余佳的亲生父母。
法庭上,16岁的余佳对陈明夫妇说:“我与你们只有血缘关系,没有其他关系。无论你们现在的生活多富裕、无论我们现在生活得多艰难,我都不会离开我的养父养母,跟你们一起,因为在我的心中,我的养父养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
陈明夫妇既伤心又羞愧,于7月5日撤回诉讼。 据《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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