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9日电 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生产制作优秀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发展的措施,一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播;二是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三是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
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部分节目出现了内容低俗、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