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李女士与人发生碰擦,购买多年随身佩戴的玉镯却当场摔个粉碎。这只镯子被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确定为4万元钱。李女士不满,觉得定价太低。而撞了她的货车司机则觉得这定价太高。
出具这份报告的南京市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中心则告诉记者,交通事故中凡涉及玉器损坏的,他们都是请教资深玉器专家来给出权威意见的。
双方都不满意
今年5月,李女士骑着电动车经过一菜场门口时,被正在倒车的刘先生撞到。李女士当场倒地,皮肤被擦伤。此事经交警部门认定,刘先生负全责。针对身体损伤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而李女士佩戴的一只玉镯也当场摔坏了。镯子样品就被交警部门带走鉴定。很快,由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一份报告给出答案:经鉴定,李女士摔坏的那只玉镯价值为四万元钱。
对于这一结果,李女士很不满意。表示,自己的镯子是几年前委托朋友从某玉器产地买回的,当时的价格就很高,并且属于半买半送性质。“现在要买到这么好的,十万也不够,二十多万元也是可能的。四万块钱根本买不到同等品质的了。”
而肇事方刘先生则对此价格也有质疑。不过,刘先生的车是投了保险的,原则上来说,只要保险公司认账,他本人对这鉴定价格也不会有太多意见。而他现在担心的是,自己在投交通意外险时签的合同中,对于玉器类无特别说明,保险公司会否同意照此价格理赔,他心里打不到底。
玉器定价须请教专家
那么,这个4万元的价格认定又是如何产生的记者就此联系了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得知在交通事故中的物品价格认定,是由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中心来做,但在出具报告时,一样是盖着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的章。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中心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请的都是从事玉器鉴定几十年的专家。他们首先会根据样品来确定这是A货还是B货,然后再依据市场行情给出一个参考价格。”
但一般来说,专家们只会给出玉器材质的书面报告,关于价格的认定,他们只是口头告知物证中心。
据张先生介绍,这一报告作为第三方机构独立出具,一般来说法院采信的也比较多。
此案可能有连环官司
李女士的代理律师、苏商律师事务所居志刚告诉记者,此案目前处于等待法院判决的阶段。李女士对于四万元的定价不太满意,近日也在与肇事加强商谈,双方基本认可这一定价。不过,肇事方刘先生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否认账,并帮他全部包揽这一意外所带来的“重大损失”,还有待观望。
目前,李女士是将刘先生与其车损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的。但很有可能的情形是,如果法院在判决时,对刘先生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份额没有明确说明的话,刘先生与保险公司之间很可能还有一场官司要打。□金陵晚报记者 吴聪灵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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