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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刘兴伟
湖北省武穴市教育局严重超编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日前实地调查发现,该局核定编制54人,实际在岗75人,还有40人“退二线”,基本不用上班,超编一倍左右。武穴市教育局局长王卫平说:“我当时就认为这也是改革的成本”。 (7月9日《京华时报》)
当地的这个改革既没什么现实的举措,又没达成什么可观的结果,只是支付了巨大的改革成本。如果这也能叫做改革的话,那实在是一种“自肥”的改革。这位局长说改革的目标是“搞活机关,培养年轻人”,那必要的举措便该是让那些有编制却不好好干活的领导干部退出相应岗位,也就是所谓的“能上能下”。如今该退的依旧享受着不变的待遇,人员增加了一倍多,这哪是在“搞活机关”,分明是在“搞大机关”。说“这就是改革的成本”实在有些令人叹为观止。
我们甚至不能把这叫做失败的改革,因为“搞活机关,培养年轻人”这个目标本身就有些莫名其妙。提高行政效率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如果部门里没有活力,人员没有被高效的配置,就是相关部门的失职。对于自身的失职,这个部门就有义务去纠正,纳税人凭什么还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呢?
其实,从本质上说,这样的改革本身就是“伪改革”,所谓的成本也是伪成本。当一个人有义务把一件事做好,偏偏不做,要谈报酬,讲条件,这本身就是一种“绑架”行为,既得利益者得到的好处当然不能叫做成本,只能叫做“赎金”。
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思维却并不鲜见,比如说,一些地方在进行公车改革的时候,给领导干部以高额的交通补贴,然后说自己节省了多少经费,就有不少人质疑这是将“公车私用”合法化,这同样是一种“伪改革”。按照这位教育局官员的说法,这也能叫做“改革的成本”,但其实公车私用是占了公家的便宜,不能说少占点便宜就叫节省了。
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伪改革”,是因为很多时候,在一些官员和既得利益者眼中,经常把“改革”和“改错”相提并论,改革确实需要成本,但改错却不该讲条件,完成职责范围内,或者理所应当的事情,实在没有道理去提什么所谓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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