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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首席记者 郭涛) 为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全面顺利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昨日,省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共同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公安、财政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需要乘车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校车将实行月票制,各市(州)财政部门要在县(市、区)合理确定月票价格的基础上,对运营单位提供校车服务与市场运营所产生的差价进行认真核算后,按照省、市、县3:2:5的比例进行补贴,同时向省级财政部门上报义务教育阶段需要乘车的寄宿学生总数、补贴标准和补贴额度,市、县政府补贴资金划拨运营单位后,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直拨省级补贴资金到运营单位。
各市(州)教育、公安、财政部门要根据分工,明确各自责任,对所辖县(市、区)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报送校车安全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要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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