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沂源县从采购流程、招投标程序、采购过程监管、受理投诉举报等环节入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节支资金8300余万元。
该县研究制定了《沂源县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沂源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等制度。严格执行采购招投标程序,落实采购信息、采购程序、中标结果“三公开”和标的信息、报名供应商信息、评委信息“三保密”制度,对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及时向投标单位公开;统一招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实行电脑随机抽取评委和评标区隔离,对评标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条件,确保程序规范、过程阳光、结果具有公信力。对采购方案、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事前进行严格审查;对开评标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进行现场监督;对中标后项目进展和供应商履约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并监督资金合规及时拨付到位。对采购过程中的每一个质疑、投诉或举报,都认真受理并建立台账,仔细调查、核对、落实后及时书面答复投诉举报人,并严格保密投诉举报人信息。
(孙庆烨 张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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