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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上海7月10日消息(记者吴善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推动上海银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意识,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近期制定发布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约》,公会全体会员单位将共同遵守。公约明确,会员单位在与金融消费者确定权利与义务时,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请金融消费者关注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尊重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公约》从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常工作机制、尊重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客户提供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等多方面进行了自律约定。
《公约》约定,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要明确工作职能部门和工作机制。同时,《公约》还明确,会员单位要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积极提供便利条件以备金融消费者查阅。《公约》还就会员单位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分析研究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点问题,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
今年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工作重点,推动会员单位主动开展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诚实、友善对待金融消费者,全方位提高银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下一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将继续倡导全体会员单位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组织会员单位编撰《金融知识普及读本》,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二是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各项工作,通过组建上海银行业志愿者队伍,并开展持续性公益活动,更好地展现上海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树立可信赖、负责任的行业形象;实施上海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分析银行业服务优势及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会员单位认真践行行业规范,以利金融消费者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获得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上海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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