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一起偷逃税款数额高达1824万余元的案件在二中院审理。
被告人钟永勇于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间,以及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间,在经营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分别委托被告人李红军、任刚经营的公司代理进口货物,由被告人李红军、任刚指使汤谦、魏龑敏伪造发票等报关材料,采用低报价格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进口编码器、超音波风速计、风向仪等产品,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两次分别偷逃应缴税款428万余元和1396万余元,偷逃应缴税款总计1824万余元。程宁 摄 J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