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诚信杭锦”建设,近日,杭锦旗政法委出台《杭锦旗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诚信体系。
《方案》选择旗文明办、人事局、经信局、工商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试点机关;旗人民医院为试点医院;城镇中学为试点学校;恒益建工集团为试点企业;独贵塔拉派驻检察室、沿河中心人民法庭、锡尼镇第一派出所、杭锦旗法律援助中心为司法试点单位;锡尼镇胜利社区为试点社区。
《方案》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试点单位要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分类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结合行业特点,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管、专门力量具体抓的强有力组织机构,将工作任务深化细化,抓好落实。二是要完善机制,强化统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任务汇报;建立联络员制度,专人负责,专事专报;建立督办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强力推进;建立信息专报制度,按月报送进展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将实践中巩固的试点成果融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祁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