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任先生朋友的孩子在新城区北垣街小学对面的贝多美乐店中吃出一块带有霉点的面包,经过双方协商,任先生的朋友刘女士获得了商家10倍赔偿。
10时50分,记者来到售出有霉点面包的贝多美乐店,这家店位于星火巷北垣街小学对面。任先生的朋友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早晨8时30分左右带着4岁的女儿路过这里,看到路边这家店后,就带着孩子进去花了21.5元买了5个面包。随后女儿就在这家店门口吃起了其中一个价值5元的面包,但女儿没吃两口,刘女士就发现情况不对,这个面包上怎么有一个个“小黑点”?随即从女儿手中拿过来,仔细查看才发现面包上有了“霉点”。“当时我女儿已经吃了两口了,其中就有一块是带霉点的。这要是吃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刘女士说。
随后,刘女士带着女儿回到店中,向这家贝多美乐店的江店长反映了情况,江店长看后表示这有可能是因为面包没有放在冷藏室内,暴露在货架之上被灯光照射所致。“这个面包肯定没有过期,是7月7日生产的,保质期是3天。”江店长指着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对记者说,同时表示当日也发现过一块带有霉点的面包,但是已经清理出去了。“这是我们的疏忽,我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了。”江店长一边跟刘女士道歉,一边联系贝多美乐店的上级部门。
11时20分,贝多美乐销售部刘经理和贝多美乐公司的郑经理先后赶到现场,首先承认了错误,表示出现霉点有可能是面包没有放到冷藏室内所致,保证下不为例。从事发到中午时分,刘女士的女儿身体没有发生不适。经过双方协商后,该家贝多美乐店同意退还刘女士购买面包的21.5元,并且按照有霉点5元面包的10倍进行了赔偿。(实习记者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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