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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钱培坚)作为上海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服务基础,推进家庭医生服务试点?在日前举办的“和谐发展看上海”市政府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肖泽萍介绍了从2011年开始的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相关情况。
2011年4月,该市在长宁、闸北等10个区启动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一年多来取得了积极进展。试点覆盖面逐步扩大到1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7家服务站、597家村卫生室,约占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50%。
据介绍,家庭医生制度的构建是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转型的重要抓手。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家庭医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主要表现为三大特点:一是实行签约服务,二是实行家庭医生首诊,三是实行按人头预付服务经费。
家庭医生在维护居民健康、确保医疗资源合理使用、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发挥着“守门人”的作用。上海期望通过家庭医生制度试点,逐步建立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接轨的家庭医生制度,形成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试点期间,共有1982名全科医生担任家庭医生,占试点社区临床医师的41.78%,郊区另有参与试点的乡村医生1066人。各试点社区共签约家庭76.98万户,签约居民209.9万人。试点期间,家庭医生共接诊签约居民110.28万人,占签约居民数的52.54%;对签约居民开展健康筛查55.25万人,占签约居民的26.32%;对签约居民制定干预指导方案48.01万人,占签约居民的22.87%。签约居民切实感受到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在就医便捷、转诊服务、疾病管理、费用控制等方面带来的实惠。
据悉,上海的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使这项改革举措能够平稳推进,年内该市将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出台试点指导意见,将试点工作扩展到全市所有区县;二是继续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实施家庭医生骨干培训计划,加强临床技能与健康管理技能的培训;三是启动家庭医生相关服务标准的制定,包括健康管理、双向转诊等技术标准。
肖泽萍在发布会上指出,上海将继续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深化医改为契机,不断优化医疗服务体系,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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