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蔡良焕)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今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公告(详见A12版),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旅游卡通形象作品,举办深圳市旅游卡通形象设计大赛。入选一等奖作品将获2万元奖金,由市文体旅游局作为深圳市旅游卡通形象全面推广,同时,作者将获邀出席2012年深圳市旅游卡通形象设计大赛新闻发布会。
旅游卡通形象设计大赛由市文体旅游局主办,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深圳旅游网、信游网等协办,目的是整合深圳在文化旅游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推广深圳市旅游资源,提升深圳旅游品牌整体形象,扩大各年龄层、各社会阶层市民对深圳旅游的认知度及认可度。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注重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突出深圳“创新、活力、时尚、滨海”的城市特色,生动体现深圳城市文化、旅游文化的特质;二是卡通形象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简洁明了,便于记忆,富有艺术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让人印象深刻,能够打动人心。同时,便于平面印刷、设计制作,适合制作成纪念品、纪念章等;三是参赛作品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参赛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据了解,大赛活动时间为7月至11月,参赛作品投稿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5日。投稿采取书面邮寄、直接送达和官网上传三种形式。书面邮寄和直接送达地址为: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三楼东“深圳市旅游卡通形象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邮编:518034;咨询电话:+86-755-83518175),活动官网为:http://kt.xinyour.com/。
为确保质量,鼓励精品,每位参赛者只可提交一件二维设计稿。
参赛者须填写一份《深圳市旅游卡通形象设计大赛报名表》,同时提供彩色和黑白两种版本的二维设计图稿,作品尺寸不低于5cm×5cm,用A4纸打印或绘制。同时,参赛者须完整提供报名表所需信息,其中“设计说明”一栏应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炼(不超过500字),表述完整,但不出现参赛者单位和姓名等个人信息。
投稿截止之后,包括平面设计、动漫、民俗文学、旅游等领域专家、学者在内的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一、二等奖及优秀作品奖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由市文体旅游局、深圳特区报联合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作品奖金2万元,将应邀出席2012年深圳市旅游卡通形象设计大赛新闻发布会(若为外地获奖者,市文体旅游局将提供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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