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预防遏制转制社区违纪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黄埔全区59个社区中,15个是由农村转制而来,土地面积、户籍人口约占了全区的47%和37%。黄埔区被市纪委列为试点单位,开展转制社区(原农村)廉情预警防控工作。目前,黄埔区启动转制社区“社企分开”改革,建立转制社区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探索建立转制社区廉情预警防控长效机制。
查办转制社区案件35件
十年前,黄埔区已完成“撤镇设街、撤村建居”改革,并高度重视转制社区反腐倡廉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制社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了换届审计、日常审计的方法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坚持下派优秀机关干部担任转制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
黄埔区委书记陈小钢指出,这些制度措施的推行,对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社、经济社的资产和财务的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仍然不能很好地解决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善、监督制约缺位等问题。
据了解,2008年至2012年5月,黄埔区查办转制社区案件共35件38人,涉案主要在社区征地补偿款的管理使用及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投标环节。
建转制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
黄埔区今年启动了两项重点改革:在管理模式上,实行转制社区“社企分开”改革,所有转制社区经联社独立开来,不再与社区居委会合署运作。在廉政建设上,创新推行转制社区廉情预警防控工作。
同时,黄埔区制定了相关意见,明确了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是实施廉情预警防控工作的具体监督机构,要把监督渗透到机制运行、制度实行、措施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对廉情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测评、反馈和运用,逐步建立起转制社区廉情预警防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转制社区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横沙社区已启动试点工作
陈小钢表示,监委会由转制社区监事会、党员、群众、经济社推举的代表及街纪工委成员组成,不隶属于转制社区党委、居委会和董事会,而由所在街纪工委直接领导,享有知情权、审核权、质询权、建议权。除监委会统筹本社区监督事务外,各经济社均下设监督小组对本经济社相对独立的事务进行监督。监委会由转制社区监事会、党员、群众、经济社推举的代表及街纪工委成员组成。
目前,黄埔已在横沙社区启动试点工作,在搞好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正在抓紧制定和完善监委会推选办法、监委会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促使社区基层干部及早认识“险情”、自觉查找“风险”、内心拒绝“冒险”、思想追求“保险”,助推廉洁黄埔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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