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足协了解到,日前,中国足协公布了一批处罚违纪通知,其中一则称:在足协杯呼和浩特东进队与上海中邦队的比赛中,呼和浩特东进队2号运动员李健在比赛中推打对方运动员,被处以停赛4场罚款2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6月2日,东芝2012中国足协杯赛呼和浩特东进队与上海中邦队的比赛在呼和浩特体育场进行。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及比赛录像等,该场比赛进行到第93分钟时,在裁判员鸣哨后,呼和浩特东进队2号运动员李健推打对方运动员,造成不良影响。
日前,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处罚,停止呼和浩特东进队2号运动员李健参加东芝2012中国足球协会杯赛的比赛4场。根据规定,本处罚可累计入2012年中甲联赛、中甲联赛预备队联赛中。
此外,纪律委员会还对李健处以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记者牛天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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