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女孩和男友遛狗,不料遛出了10余万元的官司,小狗跑到了马路上,一骑车经过的老者倒地受伤。女孩不满十八岁,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被告上了法庭。
当天傍晚,小韩和16岁的女友小施一同在民星路上遛狗。因为要过马路,小施把狗抱了起来,小狗一下子挣脱,蹿到马路上。此时,61岁的老李骑自行车经过民星路。小狗卷进了自行车前轮,老李也随即倒地。小韩和小施连忙扶起老李到医院,经诊断,老李左锁骨骨折,左侧一肋骨有骨折可能。老李申请了司法鉴定,结果为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他将小韩、小施和她的父母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因小施尚未成年,故小韩、小施父母应赔偿老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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