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并逐步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全新举措,对于促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这是第一次以行业命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的一项有益补充。乌海市海勃湾区国税局通过办税厅显示屏及相关媒体向纳税人宣传相关内容,通过税收管理员做好对纳税人政策的具体辅导,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认证系统的软件升级工作。
6月25日,该局驻神华办税服务室的工作人员收到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首份上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也是该局首次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通过税政、信息中心与办税服务室的配合,当日,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上海静红物流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日开具的税率为11%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功认证,纳税人进项税额495.50元及时抵扣。同时,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现场予以辅导,保证了该公告的顺畅实施。(郭昊 杨玉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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