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做美容险遭“毁容”
在媒体和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她挽回经济损失
7月6日,家住东胜区准格尔路的李老太太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她在家附近的一家名为“丸美spa旗舰店”的美容院做美容后脸部出现红肿发烫现象,要求退款退货时却遭到拒绝。最终,在本报记者和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她挽回经济损失。
老太太告诉记者,6月底的一天,她路过这家美容院时看到正在装修门面,进去看了一下后给工作人员留了电话,说开业当天有优惠活动,到时会电话通知她。之后,她接到该美容院打来的电话称,开业第一天为顾客免费做一次美容,她接受了免费美容后办理了一张10000元的消费卡,可做24次美容。7月3日,她再次来到美容院做美容,并且又交了4600元。做完后,对方答应送她九盒饮品,配合脸部美容,由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帮她送回家。就这样,她一共花了14600元。
当晚,她回到家后感觉脸部红肿发胀并且发烫,而且还发现送来的饮品没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国家执行标准等标识,之后又到美容院做了两次脸部修护后才感觉舒服了许多。为此,她认为自己不适合做该美容院的产品,希望将剩余的钱退还,将送到家的饮品退货,但遭到美容院的拒绝。随后记者来到该美容院,工作人员称经理出差,让记者下周再来采访。
7月9日,记者陪同李老太太来到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将进行深入调查。随后,将美容院的一位何姓负责人被叫到市工商局了解情况,记者见到了这位负责人,她表示美容院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不予退钱退货。
7月12日上午,记者从老太太处获悉,事后他们又向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了投诉,经过执法部门的协调,美容院最终为她退了13800元,挽回了她的经济损失。
记者 石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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