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思法)杨某酒后骑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小轿车车主张先生给了他500元,还把他送回到家门口,杨某突然撒酒疯抱着方向盘不肯下车。
2012年5月21日凌晨,杨某和朋友在一起喝了三瓶啤酒后,骑着无牌的摩托车去找朋友,当摩托车开到谊爱路路口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当时杨某态度还好,主动过去跟小轿车车主张先生道歉,张先生也庆幸杨某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双方说好私了就好,张先生给了杨某500元,还送杨某回家。
当车子开到杨某家楼下时,杨某酒的后劲发作,怎么劝都不肯下车,张先生没办法,只好叫朋友过来帮忙处理,朋友赶来后也劝不了杨某,只好报警。
警察赶来后,杨某被送到仙岳医院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发现杨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19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日前,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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