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伯辉 宋明增
东方今报开封讯 近日,记者从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翟某因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在新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已经移交尉氏县公安局。这是近一年来尉氏县借助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手段从新疆抓获的第二名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尉氏县南曹乡黄庄村村民翟某2008年在其本村投资建油厂期间,未按期归还借款形成纠纷。债权人到尉氏县法院起诉后,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翟某的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将查封的房产变卖,采取了长期外出躲债的办法抗拒执行。经尉氏县法院多方查找得知被执行人在新疆,具体地址不详。
尉氏县法院执行法官经合议,认为翟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罪。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将本案的被执行人翟某列为网上通缉对象。7月3日新疆石河子市当地公安部门将被执行人抓获,目前被执行人已由当地公安部门移送尉氏县公安局,报请尉氏县检察院对被执行人批准逮捕。
该案是近三年以来尉氏县法院对公、检、法如何对接破解执行难问题所做的探索中的一个实例。现行的一些执行措施往往对被执行人起不到震慑的效果,如何结合本地经济实际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案件解决机制,2010年以来,尉氏法院做了大量的探索。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逐步摸索出一套法院调查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依法裁判的案件解决机制,在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中全程贯穿民事案件的解决,通过更严厉的制裁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对一部分执行案件的解决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年以来,共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7案21人,17起执行案件均顺利执结,执结标的60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