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声音>
当事医生
现在不敢收治病人了
80后的姚安安是李渝珍的主治医生。前段时间,他因为不堪家属的骚扰,跟领导请假,却因为患者太多,未被批准。
7月10日下午2点40分,姚安安的手机响了,陌生号码发来一条短信,内容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老子跟你拼了。”姚安安将手机放在一旁,继续写着手里的病历。
对于去年抢救治疗李渝珍的整个过程,姚安安坚称没有任何过错,但提起患者家属,他说他心有余悸。在医院的保护下,他现在是安全的,但每每听到主任办公室传来“你们不得好死”之类的话,姚安安就忍不住害怕。当了6年的医生,这是姚安安第一次碰上这样的事情。他说自己现在不敢收治病人,就因为害怕再次遇到相同的情况。
其他病人家属
很能理解但并不支持
采访中, 记者发现,受影响的不光是院方。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很多患者和家属都对此有自己的看法。
市民谢飚的母亲,因为脑梗塞也在江北一院脑外科6楼住院治疗,在照顾母亲期间,谢飚经常听见对面主任办公室传来争吵声。“那家女儿过来就吵护士,整层楼都听得见。”此外,双方还发生过一些拉扯,谢飚说,基本上医生和护士都不会还手。
上周五,刘德丽在医院险些跳楼,谢飚说自己虽然没亲眼看见,但他觉得,刘德丽的母亲是肯定不会同意女儿这样做的。
谢飚表示,同为病人家属,他很理解对方的维权,但不支持这样的行为,他和其他病人家属希望院方快点处理好这件事,把人劝走。谢飚建议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找江北区卫生局,找市卫生局,找法院,都是可行的。”
律师
侵害了其他患者利益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夏天律师认为,本起事件中,患者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家属所采取的手段却值得商榷。
公安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中明确指出,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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