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的宣传图册王静 /摄
城市晚报吉林市讯 “养活孩子吊起来”、“姑娘叼着大烟袋”、“窗户纸糊在外”、“黄土打墙墙不倒”、“小伙跳墙狗不咬”……这些关东民俗被吉林市民陈国章创作成剪纸作品《关东二十怪》。然而,陈国章老人无意间发现自己创作的剪纸作品被莫名用到酒产品的宣传册上。
“我岁数大了,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钱,只是想争口气,希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国章老人一纸诉状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
痴迷剪纸
创作《关东二十怪》剪纸作品
今年79岁的陈国章家住吉林市船营区,退休之前,在一家文化馆工作。陈国章说,他在1957年,发表了第一幅剪纸作品,从此一发而不可收。
陈国章的作品古朴厚重,曾多次在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家展出。陈国章也被吉林省文化厅命名为剪纸艺术家,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家称号。
陈国章老人说,大约1998年,他开始构思并创作描述关东历史、民俗风情的剪纸作品《关东二十怪》。这20幅剪纸作品,每一幅的题材都来自于民间。2006年3月,吉林省版权局对他创作的剪纸作品《关东二十怪》颁发了著作权证书。
意外发现
辛苦创作莫名被侵权
“当时,我的一个学生告诉我,说我的剪纸作品被印在了酒的宣传册上。”陈国章老人说,他听到消息感到奇怪,从来没有人和他提起过此事,自己的作品怎么莫名其妙地登上了酒产品宣传册。陈国章老人专门到超市买到了这两种白酒。果然,看到在酒的包装内,附有一本“吉林民间故事”小册子。小册子的内容,用的就是他的剪纸作品图片。
“没通知,竟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陈国章说,他感到很气愤,随即找了律师,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两种酒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付25万元经济损失。
法律维权
79岁老人成功讨回说法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核实,认为陈国章是《关东二十怪》的著作权人,依法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两家公司在未经过陈国章许可的情况下,复制这些作品用于商业经营,侵犯了陈国章的著作权。2009年11月20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品窖酒业、姝丁酒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陈国章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
两家公司不服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两家公司负责人认为,当时印制的小册子是找人设计的,不是故意侵权,自己的侵权性质轻微,印制的小册子数量少,造成的侵害影响小,赔偿的数额过高。
随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核实,认定长春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
“我不是为了钱去打这场官司,只是希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人们关注剪纸这一民间艺术。”采访中,陈国章说,民俗剪纸作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民俗剪纸作品的著作权,对发展和传承地方文化有重要的意义。
(请丛女士注意查收新闻线索奖)
(记者 王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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