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孙文娟 李继伟
昨天,巩义法院在炸鸡店里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巩义市涉村镇男子张某今年60岁,其妻王某8年前因为感情不和,离开巩义到大连生活至今。两人也协商过协议离婚,但因找不到结婚证,无法办理离婚手续。2012年7月5日,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王某远在大连,张某腿脚不便,离不开在巩义市涉村镇的炸鸡店。经多方考虑,昨天,巩义法院的法官在张某的炸鸡店里开庭审理此离婚案。远在大连的王某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将自己的调解意见传达给代理人。张某当场同意。最后,庭审在张某的店里顺利结束,法院宣判两人离婚。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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