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六合的陈勇本是做炼油生意,发现炼制猪油的巨大利润后就做起这行当。他从屠宰场回收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等,在小作坊中炼成猪油后,再卖给街边的小吃店、面馆。陈勇认为猪油不是地沟油,他说自己都会吃,而实际上这种猪油也是地沟油的一种。日前。陈勇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六合检方依法批捕,而这也是六合区查处的首例地沟油案件。
44岁的陈勇是六合人,初中文化,此前开了个加工炼油的小作坊,也有正规营业执照。2010年以来,陈勇听说炼制猪油很赚钱,就雇了两名工人开始炼猪油。他联系到六合当地的一家屠宰场老板,收购屠宰猪之后的猪肉下脚料。
对方当然愿意,因为此前的下脚料都是直接扔掉了。随后,陈勇每天一早就开车去屠宰场,把猪肉下脚料、内脏、猪皮等都回收走,价格每斤1元。随后,猪肉下脚料被拉回炼油作坊,扔进几口大锅,两名工人就开始炼油。炼好的猪油就被放进院子里的大缸中,有客户来买油时,陈勇直接从大缸中取。
据陈勇交代,大概每100斤猪肉废弃物就能炼制出近100斤的猪油,价格是每斤4到5元钱。这些猪油基本都销往六合区街边餐馆、小吃店、面馆等,而这些小店的老板基本也知道猪油的来历,却因贪图便宜经常来找陈勇购买。
后来,这个炼制猪油的黑作坊被群众举报,警方介入调查。今年5月10日上午,陈勇在六合区一面馆推销猪油时被抓获。随后,警方在他家中查获猪油7000多斤,涉案金额2.8万余元,两位雇工随后也被抓。
归案后,陈勇坚持认为自己炼制的猪油不是地沟油。“地沟油是从下水道的泔水中提炼的,我们是从猪肉中提炼的油,以前村里人都这么吃。”陈勇辩解说,他还坚持说这样的猪油只是有点不卫生,但对人体没什么伤害。“那些小吃店、面馆的顾客都吃了,也没听说有人拉肚子的。”他说,甚至他吃面条也用自己炼制的猪油。
承办此案的六合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而本案中,陈勇等人炼制猪油的行为涉嫌地沟油犯罪。
(文中人物系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 通讯员 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