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通讯员刘维光) 从本月15日起,《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确立城管执法权限的范围,规范了城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明确城管执法部门要实行对城管执法人员全市统一招录制度,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同时《条例》还加强了城管执法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了公众和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方式;城管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执法有关事项,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定期组织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促进本部门执法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