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长征
东方今报郑州讯因为在经济适用房管理上漏洞大,社会评议差等原因,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去年执法绩效考核的成绩是“不合格”,同样被评为“不合格”的还有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和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昨天,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向媒体通报了这一结果。
根据郑州市政府法制办通报的“2011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结果”,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等10个单位被评为标兵单位;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等10个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郑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等12个单位被评为良好单位;郑州市公路管理局等7个单位被评为合格单位。
而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和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则被评定为“不合格”。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考核中发现郑州市行政执法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行政执法中“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比较突出;行政执法机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文明执法等相关制度存在“政策棚架”现象等。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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