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屈宏伟)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立法第一轮民意调查情况报告。调查结果显示,96.19%的受访市民认为“从建筑物、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是最需要惩罚的不文明行为。
十大最应受罚行为出炉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计划就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立法,为充分吸纳民意,立法起草小组专门请专业调查机构从行为、处罚、执法3个角度设计了3轮调查问卷。第一轮民调于6月27日开始,为期10天,主要是针对“自然人在公众场所的何种行为应进行处罚”征求社会意见。第一轮调查问卷一共设计了50项问题,涵盖了排队插队、公共场合抽烟、不按规定养犬、随地吐痰、损坏绿化、扰乱公共秩序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文明现象。
根据第一轮民调结果,其中“从建筑物、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以96.19%的得票率位居首位。“无视安全,在有人场所中丢掷、灌注、发射可能伤人之物品”以95.93%的得票率紧随其后。其他“最需要处罚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按照票数依次是:
——破坏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交通指示牌及其他市政设施;
——无视安全,于建筑物、森林或是易燃物附近生火;
——占用、损坏、拆除各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
——在公共场所举止粗暴、寻衅滋事;
——在建(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
——乱吐、乱扔香口胶渣、甘蔗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或者其他废弃物;
——在不穿着一般服装之场所(住宅、浴厕、更衣室)进行偷窥;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乱摆卖等行为民调引争议
这轮调查是否就能决定哪些不文明行为将受立法约束?立法工作小组表示,民调结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但立法并不完全按照民调结果来确定何种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记者还了解到,立法草案计划于年内提交初审。
记者了解到,此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立法有意将执法效果不理想的《禁烟条例》、《养犬条例》中的有关行为进行“再立法”。因此,有关这两项行为的民调也引起众多烟民和养犬人士的关注。71.02%的受访市民认为“未经登记擅自养犬”很普遍,在不文明行为普遍性调查中位列第9位,但有21.8%的受访市民反对查处该行为,是反对查处比例最大的一项调查;70.73%的受访市民认为“在各类办公楼室内的非吸烟区吸烟”很普遍,在不文明行为普遍性调查中位列第10位,有16.58%反对查处该行为,同样也是反对查处比例较高的一项调查。
而对于乱摆卖问题调查同样争议较大。91.52%的受访者认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很普遍,位居普遍性调查首位,同时也有15.4%的受访者反对查处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