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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柱在固镇县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前不久在向老板讨要工资遭拒后即向县人社部门反映,短短几天就从工资保障金中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从2010年开始,固镇县在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并逐步扩大收缴领域,有效预防了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县人社局与县招投标管理部门签订协议,采取委托代收的方式,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收取项目履约金时一并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主要用于处理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垫付需要。此外,县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还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将工资保障金工作落实到位。(郭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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