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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16日公布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
征求意见稿强化了论文审核流程,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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