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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于2009年末就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简化了登记程序,取消筹备成立阶段和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程序,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无须找主管单位或者部门挂靠,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本报记者 黄广华 韩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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