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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德州7月16日讯(记者 郭光普) 本报7月15日A10版报道《未完工“断桥”两天连坑两车》一文后,7月16日,陵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曲锋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要求对未完工“断桥”尽快施工,并在全县内对“尾桥”迅速排查,杜绝隐患。
据了解,16日下午2时许,陵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曲锋带领县交通、国士等部门领导赶到现场,实地了解未完工“断桥”的情况。据县国土局的管理人员介绍,工程是5月8日停工的,停工原因为管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修桥用的石头是杂石,而不是料石,桥拱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随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施工单位至今没开工。
针对“断桥”伤人事件,陵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曲锋当即提出要求:各部门尽快协调,施工单位要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倒排工期;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施工单位如果整改不力或无力整改将依法起诉,赔偿损失,并迅速招标新的施工单位或组建新的施工队伍,加紧施工;立即在桥的南北两个方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可用反光镜增强警示效果;陵县交通局要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排查“尾桥”情况,全部设置好警示标志,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县财政4月份拨付的500万元“尾桥”费用要使用到位,尽快使全部“尾桥”收尾竣工,畅通无阻;相关单位积极协调,要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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