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颖、通讯员袁悦、实习生刘思伟、郑子萱)昨悉,为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困难,我省已确定20个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近日联合发通知,审核并确定武汉市武昌区、大冶市、房县、荆州市沙市区、松滋市、远安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襄阳市襄阳城区(不含襄州区)、枣阳市、鄂州市、钟祥市、孝昌县、武穴市、赤壁市、崇阳县、巴东县、随县、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为省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地区。试点地区主要探索重特大疾病的救助范围、救助方式、资金筹集和监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如何发挥各项保障制度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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